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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风采之星”教职工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试行)
字体【 】  编辑日期:2014/2/16    编辑:SysAdmin    阅读次数:次    [ 关 闭 ]

各处、室、组:

为了进一步深化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围绕“身体健康、心理阳光、学业进步”办学目标,加强作风建设,树立典型,弘扬正气,激励全校教职工爱岗敬业,勤奋工作,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经学校研究决定,从2013年度起开始在全体教职工中开展评选表彰“风采之星”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活动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评选活动领导小组,该小组成员由学校评优评先考核小组成员组成。

二、评选类型、指标和要求

序号

 

指标数

 

评选重点

责任处室

1

德育之星

6-10

在我校工作3年以上的全体班主任

班主任工作

政教处

2

师德之星

6-10

在我校工作3年以上的全体教师

师德情况

教务处、教科室、办公室

3

师能之星

6-10

在我校工作3年以上的全体教师

师能情况

教务处、教科室

4

服务之星

3-6

在我校工作3年以上的全体行政服务人员

行政服务

办公室

5

师范之星

3-6

全校40周岁以上的全体中老年教师

师德和师能

教务处、教科室、办公室

6

希望之星

3-6

全校40周岁以下的全体中青年教师

师德和师能

教务处、教科室、办公室

三、评选标准

各责任处室根据“风采之星”教职工评选活动要求,结合分管工作,制定评选办法。

四、评选对象

全体在编在岗教职工和全体在聘在岗教职工。

五、评选办法

1.2013起,六个自然年为一个评选周期,评选周期内每年年底评选一批“风采之星”教职工。

2.各职能处室根据评选办法评选,评选结果上报到学校,经学校评优评先考核小组综合审议,学校党总支会议研究,全体教代会代表表决后公布。

六、表彰办法

1.每年表彰当年度获评为“星”的教职工。

2.在年终教职工大会上进行表彰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获评“五星”(不同类型)的教职工,学校将隆重颁发永久性纪念奖杯。

七、奖励办法

1.每年根据一个评选周期内教职工当年度获评“星”的情况,发放一定的奖金。

2.奖金计算方法:

1)每颗“星”的奖金基数为nn值视学校当年财力状况并经行政办公会会议研究后确定。

2)在一个评选周期内,教职工获评2颗(含2颗)以上不同类型的“星”时,学校将加大奖励的力度。奖金计算时,以第1颗“星”奖励基数n为基础,每多一颗不同类型的“星”时,按获评先后次序,计算标准依次为3n,5n,7n,9n11n等。

3)在一个评选周期内,教职工获评2颗(含2颗)以上同一类型的“星”时,从第2颗“星”开始,不论该种类型“星”的颗数多少,每颗“星”均以n为标准计算。

八、有关说明

1.“风采之星”教职工评选表彰活动解释权归学校评优评先考核小组。

2.“风采之星”教职工评选表彰活动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正式启动。

 

 

                                      铜陵市第三中学

2014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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