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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入户宣传扶贫政策措施
字体【 】  编辑日期:2017/4/11    编辑:林强    阅读次数:次    [ 关 闭 ]

一、特色种养业扶贫

1、水产养殖:在本县承包可养水面5亩以上、进行生态养殖或半精养的奖补2000元;对利用稻田发展稻鱼(虾、蟹、甲鱼、泥鳅、黄鳝等)养殖模式的,每亩一次性奖补500元,最高不超过4000元。

2、养殖生猪:年饲养生猪2头以上的,每头一次性奖补800元,最高不超过4000元;养殖种母猪1头以上的,一次性奖补2000元。

3、养殖禽类:养殖50只以上的,一次性奖补500元,100只以上的,一次性奖补2500元。

4、养殖牛羊:贫困户养殖山羊5只以上,每只一次性奖补600元,最高不超过6000元;养殖牛一头以上的,一次性奖补3000元。

5、种植蔬菜:种植大棚蔬菜0.5亩至一亩的,一次性奖补2000元,一亩以上的,一次性奖补4000元;种植露天蔬菜0.20.5亩的,一次性奖补600元;0.5亩及以上的一次性奖补1000元。

6、种植特色农产品:种植莲藕、荸荠、食用菌、山药、瓜蒌、葡萄、草莓、葛根、果树、新增茶园等特色农产品0.5亩以上的一次性奖补1000元;1亩以上的,一次性奖补1500元。

7、种植中药材:种植菊、金银花、茯苓、桔梗、芍药、板蓝根、白芍、蓝莓、牡丹、杜仲等适销对路中药材0.5亩以上的一次性奖补1000元,种植1亩以上的,一次性奖补1500元。

8、林业种植:种植苗木、盆景花卉、笋竹两用林0.5亩以上的,当年奖补600元,种植1亩以上的当年奖补1000元;第二年经乡镇核实仍达到奖补标准的农户,继续享受奖补政策。

9、贫困户发展其他小型手工业或农产品加工业的,每户一次性奖补2000元。贫困户自办家庭农场或合作社的,可比照县级示范场(社),一次性奖补20000元。

10、其他。贫困户饲养鸽50只、蜂5箱、土元10平方米、家兔10只以上等特种养殖的,一次性奖补1000元。

二、光伏扶贫 对符合“无劳力、无资源、无稳定收入来源”条件的贫困户,建设3kw/4kw户用光伏电站,投入使用后,户年均增收3000/4000元。

三、实施就业扶贫

1、开展劳务对接转移一批脱贫:社会组织成功介绍或组织贫困劳动者到企业就业的,给予200/人的一次性奖励;对与贫困劳动者签订1年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用人单位200//人、给予贫困劳动者300//人的公益性岗位补贴,其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全额补贴;对吸纳毕业年度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且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给予1年单位缴费部分的全额社会保险费补贴。

2、推进居家就业灵活就业:组织无法外出就业的贫困劳动者在家从事手工编织、来料加工、农产品深加工等工作。对经认定的居家就业或家门口就业的贫困家庭,按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务协议和收入证明,给予300//月的就业补助。

3、推进大众创业:成立铜陵市创业学院枞阳分院,为有创业意愿的贫困劳动者提供免费创业培训,符合条件的落实扶贫小额贷款或创业担保贷款及财政贴息,并按4000/人给予一次性创业补助

4、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引导技工院校、培训机构针对贫困劳动者开展订单定向技能培训。培训期间,给予贫困劳动者30//天的生活费补助;支持贫困户子女参加市企业“工学一体”就业就学,在学校学习期间,市财政按300//月给予生活费补助。在企业实习期间,企业给予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80%的务工补助。就业就学完成后,市财政给予贫困劳动者、一次性3000元的补助;贫困劳动者可到公共实训基地等职业培训机构参加免费就业技能培训,获得国家初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单项能力证书的,可领取300/人的一次性奖励;本地在外地务工的贫困劳动者可回家参加各类培训,来回路费据实补助,最高补助标准不超过500/人。

四、金融扶贫

1、推进扶贫小额信贷。支持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有发展意愿、有发展潜质、有资金需求、有还款来源的贫困户提供5万元以内、3年以下免抵押、免担保的信用贷款。扶贫小额信贷实行利率优惠,贷款利率执行同期基准利率的基础上浮幅度不得超过10%。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对获得信用贷款的贫困户按基础利率给予贴息支持。

2、对贫困户子女发放助学贷款。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生源地助学贷款,其中,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最高为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最高为12000元,财政部门按相关规定给予贴息,延长助学贷款期限至20年、还本宽限期3年。

五、教育扶贫 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资助全覆盖:

1、学龄前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在园幼儿减免保教费,资助标准为每学年1000元。

2、义务教育阶段

寄宿学生补助生活费: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

                   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

                   中小学生实施免除作业本费。      

3、高中、中职阶段

普通高中学生免除学费,补助国家助学金,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

中职学生对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中职国家助学金,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

4、大学阶段

    普通高校本专科(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学生补助助学金平均每生每年3000

    六、健康扶贫

1、代缴医保参保费用: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保个人缴费部分,自2017年起通过城乡医疗救助基金全额代缴。

2、扩大医保报销范围:重大疾病由12组增加到40组以上,慢性病病种30种(组)

3、降低医保补偿门槛:贫困人口县域内门诊不设补偿起付线;取消住院预付金,在乡镇卫生院、县级医院、市级医院、省级医院住院治疗的,补偿起付线分别降至100元、300元、500元、1000元。

4、提高医保补偿比例:贫困人口县域内普通门诊医药费用限额内实际补偿比提高至70%;常见慢性病门诊按病种付费,补偿比提高至75%;特殊慢性病门诊参照住院治疗的补偿标准给予保障。在乡镇卫生院和县级、市级、省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积极推行按病种付费,补偿比分别提高到80%70%65%60%,其中患特殊慢性病住院治疗的再提高5个百分点;患重大疾病按相关规定并在定点医疗机构治疗,补偿比提高至70%

5、强化大病保险保障: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由1-2万元降至0.5万元,分段补偿比例由50%-80%提高至60%-90%

6、加大医疗救助力度: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医疗救助水平按年度住院合规医药总费用(含特殊慢性病门诊)的10%给予救助

7、实行医疗兜底保障:贫困人口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综合补偿后,在县域内就诊个人年度自付费用不超过0.3万元,在市级医疗机构就诊个人年度自付费用不超过0.5万元,在省级医疗机构就诊个人年度自付费用不超过1万元,剩余部分合规医药费用实行政府兜底保障。(简称“351”医保政策)

8、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不含五保户和低保户)由县财政和中国人寿枞阳分公司各出资30元,为贫困人口购买为期一年的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保险金额30000元。

9、贫困人口慢性病患者一个年度内门诊医疗费用,经“三保障一兜底”综合医保补偿后,剩余合规费用由补充医保再报销80%(简称“180”补充医保)。

七、危房改造 五保、低保、贫困残疾户重建房屋户均23000元,修缮加固户7500元;其他贫困户12000元,修缮加固户5000元。

八、社保兜底扶贫

1对纳入低保的A类、B类对象,按其本人享受标准的30%20%分类别增发保障金。

2建立特困供养人员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的60%合理确定供养标准,有效保障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

3重点救助对象在年度救助限额内,住院自付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70%,对特困供养人员的救助比例适当提高。继续资助重点救助对象参合参保,代其缴纳个人应付的全部参合参保资金,资助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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