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我校第八届团委会组建已有三年多,根据团章的有关规定现应该改选。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强团委的建设,推动我校学生工作,培养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能力,初定于本学期12月9日在校多功能厅召开我校第九次团代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团代会的主要任务:
1、审查、通过第九次团委会的工作报告。
2、选举产生九届团委会。
二、拟设委员数:
根据工作需要,第九届团代会拟设委员8人,均由差额选举产生。
三、与会代表人数,名额分配,条件及产生办法:
1、代表数:拟设75人(学生代表数已初定为70人,教工代表5人)
2、代表名额分配:原则上每支部2人
3、代表条件:
①热爱党、拥护党的领导,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②遵纪守法,能在同学当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③勤奋学习,勇于实践,品学兼优。
④关心团结同学,热心服务同学,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4、代表产生办法:民主选举的基础上推荐产生。
四、团委委员候选人人数、条件及产生办法
1、拟设委员候选人9人
2、候选人条件:
具备团代会的条件,同时注意先进性和广泛性,品学兼优,为广大同学信任和拥护,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协调能力。
3、候选人产生办法:
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经过各个支部推荐,学校团委初选,征求年级主任(或年级组长)意见后,由校团委审查批准。(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五、交表时间及要求:
请各年级团总支书记务必于本周四(11月30日)之前,将本年级的“团代会代表登记表”上报校团委杨老师处,由校团委审批。
特此通知
校团委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