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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2009级团员中开展“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
字体【 】  编辑日期:2012/3/13    编辑:    阅读次数:次    [ 关 闭 ]

关于在2009级团员中开展“推优入党”工作的  

     

2009级各团支部:  

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是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需要。推优工作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根据学校党总支工作安排,现将在2009级团员青年中推荐2012年度党员发展对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28岁以下的青年入党,必须从团员中发展;  

2.递交入党申请书两年以上,参加了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并获得结业证书;  

3.拟发展的学生无违纪现象,需获得一次校级以上的奖励,同时文化成绩优良,取4次最好月考成绩计算平均名次,平均名次须列于年级前五十名;  

4.同等条件下,团支部干部、班干部、团委委员、学生会骨干应作为推优重点,获省、厅两级表彰的团员青年可优先推荐;  

5. 党总支或党支部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讨论同意。  

二、推荐名额  

为保证党员发展质量,各团支部推荐1名优秀团员青年作为推优入党对象。校团委按20%的比例从各支部推荐的对象中筛选出推荐对象上报校党总支确定最终推荐人选。  

三、团组织推优工作程序  

严格按照《党章》要求,依照《铜陵市第三中学团员推优入党制度》的具体规定,自下而上地认真做好推荐工作。  

(一)基本程序  

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评议,投票决定本支部发展对象→报校团委审定→校团委按照铜陵市第三中学团员推优入党制度》的具体规定确定“推优入党”对象后,反馈给校党总支。  

(二)具体要求  

1.团支部是推优工作的基层单位,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介绍培养对象在培养考察阶段的表现,由团员进行民主评议,获得参加团员大会的团员投票总数2/3以上的方可作为推荐对象。班主任应到场组织、监督、指导投票。  

2.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校团委作为推优工作的基层单位,最终推荐对象需先由各支部的全体团员投票推选,然后在推选对象所在的团支部进行民主投票。  

3.校团委在收到各团支部上报的推优名单后,将征求班主任、任课老师及相关人员意见,对照推优的相关条件进行审核。上报总支后确定的最终推荐对象将向全校学生公示7天。  

4.校团委接到各支部上报的推荐对象名单后,根据推优的相关规定进行初步审核,同时深入到各支部调查了解情况,并将调查情况反馈给校党总支。  

5.推荐对象需将成绩单、获奖证书、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结业证书等复印件上交各团支部,再统一上交校团委进行审核。  

四、几点要求  

1.各支部要高度重视“推优”工作,民主投票时班主任必须到场,保证公平公正。对列为党员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要逐一审查,严格把握推荐条件,严格执行推荐程序,保证发展质量。  

2.各团支部于2012315日前将确定发展对象的报告及推荐表交报校团委。  

3.推优入党工作要接受全校师生监督,如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可向校团委举报。受理电话:0562-2852643                                        

   

附:1. 铜陵市第三中学团员推优入党登记表  

2.铜陵三中业余党校2009级结业学员名单  

   

共青团铜陵市第三中学委员会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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