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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参评2012年安徽省级优秀学生的通知
字体【 】  编辑日期:2012/4/11    编辑:政教处    阅读次数:次    [ 关 闭 ]

关于上报参评2012年安徽省级优秀学生的  

    

高三年级各班:  

根据皖教秘基〔201228号文件要求,普通高中20112012学年度省级优秀学生评选工作于4月下旬结束,由于时间紧迫,请各班级对照条件,积极选拔符合条件的学生参评。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选名额:每班不超过1名。  

二、推选时间:413日(本周五)5:00前,逾期视为弃权。  

三、推选形式:各班将参选学生填写的《铜陵三中“省级优秀学生”评选班级推荐表》交给年级组长,由年级组长汇总后交至政教处。  

四、推选条件:省级优秀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中在校生,必须是德、智、体全面发展,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曾受过市级以上表彰的应予优先考虑。  

五、特别说明:  

1.根据教秘基〔2009103号文件规定,自2010年起,省级优秀学生评选结果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呈现,不再直接与高考录取挂钩,即优秀学生不再享有高考成绩加10分投档的政策,不再享有免试保送进入普通高校学习的资格。  

2.根据2012年省级优秀学生名额地区分配表,铜陵市为1名。我校推选1名同学参加市级推选。  

六、有关要求:  

各班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严格评选的条件、程序和办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民主的原则,把评选过程作为一次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过程,作为树榜样、学先进的激励过程。对不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办理推荐手续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荣誉称号,并通报批评和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铜陵三中政教处  

 2012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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