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参评2012年安徽省级优秀学生的
通 知
高三年级各班:
根据皖教秘基〔2012〕28号文件要求,普通高中2011-2012学年度省级优秀学生评选工作于4月下旬结束,由于时间紧迫,请各班级对照条件,积极选拔符合条件的学生参评。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选名额:每班不超过1名。
二、推选时间:4月13日(本周五)5:00前,逾期视为弃权。
三、推选形式:各班将参选学生填写的《铜陵三中“省级优秀学生”评选班级推荐表》交给年级组长,由年级组长汇总后交至政教处。
四、推选条件:省级优秀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中在校生,必须是德、智、体全面发展,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曾受过市级以上表彰的应予优先考虑。
五、特别说明:
1.根据教秘基〔2009〕103号文件规定,自2010年起,省级优秀学生评选结果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呈现,不再直接与高考录取挂钩,即优秀学生不再享有高考成绩加10分投档的政策,不再享有免试保送进入普通高校学习的资格。
2.根据2012年省级优秀学生名额地区分配表,铜陵市为1名。我校推选1名同学参加市级推选。
六、有关要求:
各班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严格评选的条件、程序和办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民主的原则,把评选过程作为一次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过程,作为树榜样、学先进的激励过程。对不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办理推荐手续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荣誉称号,并通报批评和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铜陵三中政教处
201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