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年级、班级:
今年是“六五”普法的第三年,为加大普法和依法治教工作宣传力度,学校根据市教育局文件要求和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年初工作安排,结合工作实际,决定于3月10日至4月10日开展法治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全市教育工作会议关于“大力开展依法治教工作”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法制宣传教育,展示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成就,为推进我市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活动时间
3月10日至4月10日。
三、活动安排
(一)参加全市普法骨干培训。
拟于3月下旬或4月上旬组织学校普法骨干参加全市普法骨干培训班。
(二)举办校园法律文化系列活动
结合本校实际,通过国旗下讲话,宣传橱窗,校园广播,电子屏打出标语,召开法制主题班会,上法制教育课等形式,开展一系列的宣传教育活动,培养学生法律意识,提高学生法律素质。
(三)开展禁毒、反邪教警示教育宣传活动。
举办禁毒、反邪教报告会、宣传橱窗、班会等,向广大师生宣传毒品和邪教的危害。
(四)开展“法治学校”创建活动。
按照市教育局、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开展“法治学校”创建活动。
(五)参与全市“江淮普法行”活动
根据全市法制宣传活动要求,积极参加全市“江淮普法行暨法治宣传月”活动,宣传普及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展示教育法制新形象、新成效。
四、活动要求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各处室、年级、班级要按照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对本部门法治宣传活动的领导,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法治宣传活动计划,并有效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宣传教育活动落到实处。
(二)形式多样,注重实效
各处室、年级、班级要加强宣传教育形式和手段的创新,不断丰富法制宣传的知识性,增强法制宣传的感染力和吸引力;要贴近实际,讲求实效,注重针对性,让普法对象乐于参与、积极体验,从而增强学法主动性和能动性,使普法对象的法律意识得到增强。
(三)统筹安排,及时反馈
各处室、年级、班级要在各方面保障法治宣传月活动的有效开展,要认真总结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的经验做法,加强信息宣传报道工作,活动小结于4月20日前书面交学校保卫科。
铜陵市第三中学
201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