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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校本培训的通知
字体【 】  编辑日期:2013/9/9    编辑:钱 军    阅读次数:次    [ 关 闭 ]
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市直、企办、民办学校:
      为落实《安徽省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实施方案》(皖教秘〔2012〕489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的通知》(皖教秘〔2013〕109号)和《铜陵市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实施方案》等要求,全面提高我市中小学教师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实现“人人会”的目标。我市积极开展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工作。
       目前,市教育局按照《铜陵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的通知》(铜教电〔2013〕7号)文件要求的培训进度,已完成县级骨干教师培训任务,为各校培训出技术过硬、具有较强责任心的一批县级骨干教师。根据培训计划,下半年开展校本学科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工作,现对校本学科教师培训做出如下要求:
        1、各单位按照铜教电〔2013〕7号文件要求,认真制定校本培训计划,合理规划培训安排;学校要按照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教师学习规章制度,面向全体教师通过集中培训、网络学习、模拟演练,操作讲解和经验分享等方式做好校本培训,推动学科教师的专业学习。并将制定的校本培训方案和计划于9月20日前报市教育局电教馆。
        2、各单位将培训原始资料(扫描件,包含培训计划、通知、签到表、照片、培训总结等)等收集、整理,并于12月20日前报送市教育局电教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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