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学须知
一、转学条件
学生因父母工作调动或家庭实际住址的迁移,且路途较远不能在原校学习的学生,可办理转学,来铜投资兴业人员及农民工随迁子女携相关材料也可办理转学。全市各高中学校之间原则上不允许转学。
二、转学所需材料
1、省内转学:
①转学申请表(安徽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直接打印);②房产证;③户口簿;④高中需提供原始中考成绩证明材料。
2、跨省转学:
①转学证、学籍表(农村小学转学证、学籍表需加盖乡镇中心小学学籍管理专用章,城市小学需加盖区教育局学籍管理专用章;初中需加盖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学籍管理专用章;高中需加盖市级教育主管部门学籍管理专用章);②接收函复印件;③房产证;④户口簿;⑤初中还需提供初中招生登记表,高中需提供原始中考成绩证明材料。
三、转学程序:
1、省内转学:
①学生家长或其监护人携带房产证、户口簿等材料向转入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②转入学校审核后对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在安徽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发出转入申请,打印转学申请表(一式四份);
③学生家长或其监护人携带转学申请表及房产证、户口簿等材料到转入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小学、初中到县区教育主管部门,高中到市教育主管部门),转入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在转学申请表加盖学籍管理专用章,通过安徽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办理转入批准手续;
④学生家长或其监护人持转学申请表与转出学校联系,转出学校审核后,对符合转出条件学生,在转学申请表上加盖公章;
⑤学生家长或其监护人携带转学材料到转出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小学、初中到县区教育主管部门,高中到市级教育主管部门)办理转出批准手续,转出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在转学申请表加盖学籍管理专用章,并在安徽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中予以转出。
2、跨省转学:
①由学生家长或其监护人向转出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②转出学校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开具联系函;
③家长持转出学校联系函与转入学校联系,转入学校收到转出学校联系函后,开具《转学联系函的复函》表明是否接受。复函可函寄(或家长转交)转出学校;
④转出学校收到转入学校的同意接收的复函后开具转学证并调出学籍档案等相关材料;
⑤学生家长或其监护人携带转学材料到转出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小学城市需到区教育局、农村需到乡镇中心小学,初中需到县级教育主管部门,高中需到市级教育主管部门)办理转出批准手续;
⑥学生家长或其监护人携带转学材料到转入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小学城市需到区教育局、农村需到乡镇中心小学,初中需到县级教育主管部门,高中需到市级教育主管部门)办理转入批准手续。
四、转学时间:8月26日-9月6日(双休日除外)。
五、咨询部门及联系电话:
市教育局基教科 0562-2835786
铜官山区教育局 0562-2833662
狮子山区教育局 0562-6867370
郊区教育局 0562-2896683
铜陵县教体局 0562-8810031
六、学生转学程序流程图
1、省内转学
2、跨省转学


皖公网安备340705020001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