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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四届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2013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字体【 】  编辑日期:2014/4/14    编辑:钱 军    阅读次数:次    [ 关 闭 ]

关于做好第四届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

骨干教师2013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位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    

      根据《铜陵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选拔和管理办法》(铜教[2004]91号)、《铜陵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业务管理办法》(铜教[2008]79号)文件精神,现就铜陵市第四届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2013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和内容

现在岗的铜陵市第四届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2013年度履职情况。

 二、考核办法和程序

考核采取个人自评、单位考核和教育主管部门评定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要对照文件要求,对自己一年来履职情况进行自评,作出书面总结,如实填写《铜陵市第四届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年度考核表》,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做成PPT演示文稿)

各单位在个人自评的基础上,组织考核对象进行述职考核,审核考核对象的相关材料与PPT演示文稿内容的真实性,并将考核对象的上述材料在单位网站或公告栏内公示一周后,提出初步考核结论,填写《铜陵市第四届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2013年度考核情况统计表》,报所在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审核评定。

市教育局考核工作组根据县(区)教育管部门和市直学校对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考核情况进行评议,形成意见,报市教育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最终考核结论。

   三、考核结果的运用

   年度考核合格者,学科带头人每月享受津贴300元,骨干教师每月享受津贴200元,一年按10个月计发。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津贴所需经费,市教育局每年按学科带头人每月每人150元,骨干教师每月每人100元金额拨付到所在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市直学校,不足部分由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所在单位负责补齐。

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及以下者,按照铜教[2008]79号规定,取消津贴和其相应资格称号。    

    四、有关要求:

     1、开展对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进行年度考核是市教育局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照考核要求和程序组织开展考核工作,确保考核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2、铜陵市第四届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年度考核表、相关佐证材料(PPT演示文稿)经单位审核和公示无异议后,以学校(县区以教育主管部门)为单位于2014年426前交校教科室。所交材料包括PPT演示电子稿及考核表(一式两份)、统计表纸质和电子稿。

                                                           铜陵三中教科室

                                           2014年4月12日

 

考核说明.wps

铜陵市第四届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2013年度考核表.wps

铜陵市第四届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2013年度考核情况统计表(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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