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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度铜陵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字体【 】  编辑日期:2015/10/23    编辑:张鹏    阅读次数:次    [ 关 闭 ]
 

县区教育(体育)局、人社局,市直、民办各学校及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5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我市2015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教研机构教研员,电教机构电化教育教学人员。

二、条件与标准:

2015年度中小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和标准分别按照省教育厅、省人事厅《安徽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标准条件(试行)》(教人20056号)、《关于印发〈安徽省中等专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教师〔200914号、15号)文件执行。

三、有关政策

1、教师职称资格评审在单位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各类公办教育教学机构教师申报高、中级职称的人数,应在同级人社局批准的专业技术岗位职数空额内申报。

2民办学校(幼儿园)教师已办理人事代理手续,且与学校签定正式聘用合同,符合申报条件,由本人申请,经学校同意,按属地和管理权限申报。

3申报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必须具备交流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

4、申报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年限计算截止到20151231日。

四、申报程序

1、教师申报。各单位要积极向广大教师宣传有关政策和文件,并公布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和职数空缺情况。教师个人对照评审标准条件,结合学校实际,向单位提出申报的专业技术岗位。

2、单位审核评议推荐。各单位根据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有关政策制定细则,对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师德表现、专业水平、教育教学业绩和贡献等进行全面考核,按照民主程序推荐人选。学校应将推荐人选的基本情况、评审材料、考核结果在校内公示一周,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经学校相关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和领导签名确认,加盖学校公章,报送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实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

3、主管部门审核。各教育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人社部门对各学校的推荐和公示情况及教师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主要包括:评审推荐细则是否符合规定,组织推荐程序是否规范,公示内容是否齐全,岗位指标使用是否符合要求等。对教师申报材料审查,要对照评审标准和推荐要求,逐项进行,确保申报符合条件和材料真实。

五、材料报送

1、申报人员须提供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及聘书(聘用合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须提交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表)、继续教育证书等证书的原件,同时提交单位验印的以上证书复印件。

2、《中小学中专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破格评审人员还须填写《破格评审推荐表》。

3、有关业务材料及获奖的证书原件。

4、《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和单位公示证明。

5、申报人提交的各类材料,单位须加盖公章,审核人签字

6、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市直学校要填报《2015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同时报送电子表格

六、有关要求

1、要高度重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及时成立评议推荐领导小组,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序进行。评议推荐小组不少于7人,其中专家、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不少于三分之二。

2、要严肃纪律。为确保审核评议推荐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各单位要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机制,坚持标准、按照程序认真做好申报材料审核、评议推荐和公示工作。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当年申报资格,之后5年内不得申报。

3要按照要求报送材料。申报材料档案盒封面和侧面要注明申报人姓名、单位、学科和申报类别。各单位申报材料于20151019-20日(19日市直学校,20日县、区)统一报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附:1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2、单位公示证明

    3、《2015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

                      2015年9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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