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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铜陵市第四届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任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字体【 】  编辑日期:2015/5/15    编辑:钱军    阅读次数:次    [ 关 闭 ]

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市直各学校:    

    根据《铜陵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选拔和管理办法》(铜教[2004]91号)、《铜陵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业务管理办法》(铜教[2008]79号)文件精神,现就铜陵市第四届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任期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和内容

考核对象:2012年度、2013年度考核合格,且现在岗的铜陵市第四届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

考核内容:2014年度及任期履职情况。

 二、考核办法和程序

考核采取个人自评、单位考核和教育主管部门评定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要对照文件要求,对自己2014年度及任期履职情况进行自评,作出书面总结如实填写《铜陵市第四届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考核表》,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做成PPT演示文稿)。

各单位在个人自评的基础上,组织考核对象进行述职考核,审核考核对象的相关材料与PPT演示文稿内容的真实性,并将考核对象的上述材料在单位网站或公告栏内公示一周后,提出初步考核结论,填写《铜陵市第四届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考核情况统计表》,报所在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审核评定。

市教育局考核工作组根据县(区)教育管部门和市直学校对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考核情况进行评议,形成意见,报市教育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最终考核结论。

   三、考核结果的运用

   考核合格者,学科带头人每月享受津贴300元,骨干教师每月享受津贴200元,一年按10个月计发。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津贴所需经费,市教育局每年按学科带头人每月每人150元,骨干教师每月每人100元金额拨付到所在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市直学校,不足部分由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所在单位负责补齐。

   四、报送材料:

    铜陵市第四届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考核表、相关佐证材料(PPT演示文稿)经单位审核和公示无异议后,以学校(县区以教育主管部门)为单位于2015年6月5日前交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所交材料包括PPT演示电子稿及考核表、统计表纸质和电子稿。

                                                            2015年4月30日   

相关附件:

考核说明:/UploadFile/file/20150515/20150515105079947994.doc

考核表:/UploadFile/file/20150515/20150515105349994999.doc

考核情况统计表:/UploadFile/file/20150515/20150515105391169116.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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