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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邪教知识
字体【 】  编辑日期:2016/3/10    编辑:林强    阅读次数:次    [ 关 闭 ]
 

一、邪教组织及其基本特征

    邪教组织是指冒用宗教、气功或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和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盅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美国的“人民圣殿教”、日本的“奥姆真理教”、法国的“太阳圣殿教”、俄罗斯的“最后的圣约书神庙”、我国的“法轮功”等等,均属于彻头彻尾的邪教组织。

    邪教组织主要有如下特征:

    1、教主崇拜:  所有邪教的主教惯于编织谎言,把自己吹嘘成至高无上、绝对无限的“神”、“救世主”。

    2、精神控制:  为了达到使信徒对自己绝对效忠的邪教目的,教主们惯用“骗”、“洗脑”、“戴枷锁”的手法,以各种谎言、骗术、心理暗示、惩戒恐吓等手法对信众实施精神控制,使人丧失理智和自我。

    3、编造邪说:  邪教组织常打着宗教旗号,冒用宗教术语,盗用科学概念,编造散布“世界末日论”、“政府无用论”等妖言、歪理,制造恐慌心理和恐怖气氛,达到控制信众的目的。

    4、敛取钱财: 各类邪教组织及其头目或是要求奉献钱财,或是收取高额的“心理治疗”费用,或是兜售非法印制的书籍、音像制品、法器,或是收取学习辅导班高额学费等,敛取大量不义之财供自己挥霍享受。

    5、秘密结社:  邪教组织都以一套严密、诡秘的组织体系控制信徒,从事非法活动,并在内部制定了一系列《要求》、《规定》、《标准》、《须知》等规章制度,使其非法活动组织化。

二、邪教组织的危害

    邪教组织都具有反科学、反人类、反社会、反政府的本质特征,都对社会造成严重的危害。邪教组织对社会一般有两种主要方式,一种是由消极遁世走向厌世自杀,另一种是由仇视社会走向疯狂地反社会。

    近年来,邪教组织在我国一些地方蔓延,造成严重的后果。邪教组织通过非法出版发行宣传邪教内容的出版物,毒化人们的思想,煽动、蒙骗信众“寻主”、“升天”实施自尽、自残或致他人死、伤;或以迷信邪说引诱、协迫、欺骗等手段诈骗钱财、奸淫妇女;或组织信众围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扰乱正常的工作、经营、教学、科研秩序;或是强占公园、活动场所“会功”,利用IP电话、邮寄、投放、张贴反动宣传物品,非法插播电视节目;或是与国外、台湾反华势力勾结,制造颠覆政权的舆论,攻击党和政府,危害国家的安全与统一。其种种恶行,已严重损害了千百万人的身心健康和家庭幸福,影响了社会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社会稳定,危害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顺利进行。

三、党和政府处置邪教问题的法律法规

    119991010日颁布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

    2199910月、20015月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了《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二),对依法查处邪教组织犯罪活动提供了法律依据。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0条规定: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4、《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利用会道门、封建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利益、损害他人身体健康或者骗取财物,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或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规定,未经注册登记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四、如何防范和抵制邪教的渗透和诱惑

    在现实生活中,邪教组织常利用“真、善、忍”、“消业”、“免灾”等虚无缥缈的歪理邪说诱骗群众加入其组织;或者趁人们生活中遇到特殊困难时,以济困助穷的面目出现,施以小恩小惠使人感恩而加入其组织;或者有人身患疾病,久治不愈时,以介绍祖传秘方,宣扬特异功能为由等手法引诱上钩。面对邪教的渗透和诱惑,我们可以从“四要”入手防范和抵制邪教。一是对邪教的歪理邪说要做到不听、不信、不传;二是对邪教的违法犯罪活动要做到主动检举揭发,可以立即向基层党政组织报告或向就近的公安派出所反映情况,遇有公开聚集滋事等情况可直接拨打110报警。基层组织对群众的举报要认真对待,按照处置邪教的方针政策准确把握,坚决稳妥处置;三是日常生活中要做到破除愚昧、反对邪教;四是遇到困难和挫折时,要做到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正确对待人生坎坷,增强追求美好生活勇气和信心。

五、人们接到反动宣传电话是怎么回事?接到这样的电话应该怎么办?

    境外“法轮功”组织不择手段地对我国电话用户进行骚扰。他们研制了专门软件,在电脑上设定他们搜罗到的我国内电话号码段后,通过互联网转接国际IP电信线路自动拨打,向国内用户拨打骚扰电话,播放他们制作的反动宣传录音。

接到反动宣传电话时,如果对方是录音电话,就直接把它挂掉;如果是人工电话,可以痛斥他们这种滋扰百姓生活的无耻行径;如果发现自己的身份被“法轮功”盗用,要站出来公开驳斥或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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