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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度铜陵市中小学教师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字体【 】  编辑日期:2017/10/26    编辑:张鹏    阅读次数:次    [ 关 闭 ]

县区教育(体育)局、人社局,市直、民办各学校及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6〕13号)和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7〕304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市2017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教研机构教研员,电教机构电化教育教学人员。

二、条件与标准:

2017年度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按照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皖人社秘〔2016〕13号文件中《安徽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标准条件(试行)》、《安徽省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标准条件(试行)》《安徽省中小学教研、电教机构专业技术职务标准条件(试行)》执行。

三、有关政策

1、根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厅《关于转发进一步完善全省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意见》的通知(铜人社秘2016150号)精神,全市各类公办学校、幼儿园及教研室、电教馆等机构的教师职称评审,须在核定的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申报高级教师、一级职称的人数,应在同级人社局批准的专业技术岗位职数空额内申报。

2、民办学校(幼儿园)教师已办理人事代理手续,且与学校签定正式聘用合同,符合申报条件,由本人申请,经学校同意,按属地和管理权限申报。

3、2017年起,中小学城镇教师,申报高级教师须具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2年以上的经历;中小学城镇教师,申报一级教师须具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经历。

    4、申报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年限按周年计算,时间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

中职、中小学教师正高级职称评审,将根据省厅要求专门部署。

四、申报程序

1、教师申报。各单位要积极向广大教师宣传有关政策和文件,并公布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和职数空缺情况。教师个人对照评审标准条件,结合学校实际,向单位提出申报的专业技术岗位。

2、单位审核评议推荐。各单位根据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有关政策制定细则,对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师德表现、专业水平、教育教学业绩和贡献等进行全面考核,按照民主程序推荐人选。学校应将推荐人选的基本情况、评审材料、考核结果在校内公示一周,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经学校相关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和领导签名确认,加盖学校公章,报送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实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

3、主管部门审核。各教育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人社部门对各学校的推荐和公示情况及教师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主要包括:评审推荐细则是否符合规定,组织推荐程序是否规范,公示内容是否齐全,岗位指标使用是否符合要求等。对教师申报材料审查,要对照评审标准和推荐要求,逐项进行,确保申报符合条件和材料真实。

五、材料报送

(一)、县、区教育局及市直学校推荐工作小结。

(二)、申报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及聘书(聘用合同)、继续教育证书等证书的原件。

2、《中专、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由教育主管部门和市直单位统一到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领取)。

3、教师个人申报材料要对照评审标准分类整理,有关业务材料及获奖证书必须为原件;申报材料档案盒封面和侧面要注明申报人姓名、单位、学科和申报类别。

4、《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附件1)和单位公示证明(附件2)。

5、申报人提交的各类材料,须经审核人签字后单位加盖公章

6、《铜陵市中小学申报     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附件3)一式20份。内容按安徽省中小学、幼儿园及电教教研机构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标准中规定的学历资格、能力、业绩和教科研条件如实填写。

六、时间安排

10月30日前,各教育主管部门和市直单位,按照管理权限到人社部门审核备案中小学教师岗位设置及使用情况。

11月8日前,各教育主管部门和市直单位报送申报高级教师职务、中级教师职务的2017年申报      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4),同时报送电子表格

11月17日,市直各单位报送教师申报材料并组织初审。

11月23日前,按照管理权限分别完成申报教师职务的考评课。

11月28日,各教育主管部门统一报送教师职称评审各类材料,个人报送材料不予受理。

七、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职称评审工作政策性强,涉及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及时成立评议推荐领导小组,确保职称评审工作有序进行。评议推荐小组不少于7人,其中专家、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不少于三分之二。

2、坚持标准,严肃纪律。为确保审核评议推荐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各单位要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机制,坚持对照标准、规范程序,认真做好申报材料审核、评议推荐和公示工作。对提供虚假材料的申报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当年申报资格,之后5年内不得申报。

 

附件  1.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2.单位公示证明

  3.《铜陵市中小学申报     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    登记表》

  4.《2017年申报     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

 

                    

                             2017年10月23日

附件1.doc

附件2.doc

附件3.doc

附件4.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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