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市直各学校:
为进一步推进中职中小学优秀教师和校长工作室建设,搭建骨干教师和校长交流成长平台,根据省厅文件要求,现就做好中职中小学优秀教师和校长工作室辅助教师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全市中职中小学优秀骨干教师和校长。
二、基本条件:
1、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教书育人。
2、学科知识扎实,教育理念先进,课堂教学能力、水平和效果较为突出。
3、积极参加教学改革与研究,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
4、有较强的学习愿望和良好的发展潜力。
5、一般为县级以上优秀骨干教师(农村教师可为校级以上优秀骨干教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专任教师(教研员)。
6、符合工作室辅助团队所需的学段与学科(专业)要求。
三、指标分配
每个工作室内设研修辅助教师团队,由5名辅助教师(校长)组成,其中安排本市(指首席负责人所在市)辅助教师(校长)2名、外市辅助教师(校长)3名。按照就近、方便协同研修的原则分配外市辅助团队人员,具体分配指标详见附件1。
四、两点要求:
1、各单位要对照文件要求,积极宣传,严格把关,认真做好遴选工作,并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做到好中选优,社会公认。
2、各单位要组织推荐人选填报《安徽省中职中小学优秀教师和校长工作室辅助团队人员登记表》(附件2),统一使用A4纸张双面打印,一式三份,于2017年3月27日前报送组织人事科,电子版发组织科邮箱。
特别提醒:请接到通知的老师参考《名额分配表》填写好《信息登记表》和《信息汇总表》后,发至1140119356@qq.com,由教科室统一打印。相关证书复印件务必在下周一上午10点前交至教科室。谢谢!
组织人事科
201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