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市直学校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目标考核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学校、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目标管理,保障各项教育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和教育目标的实现,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和导向作用,经研究,决定对市直学校2017年度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现将有关考核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全市教育发展的各项工作部署,不断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进一步提升学校抢抓机遇、改革创新的主体意识,不断提高学校的综合实力和办学水平。
二、考核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实事求是的原则,尊重学校差异,注重工作实绩;坚持以考核促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原则,突出工作重点的导向性和考核评价的实效性;坚持过程性评价与年终集中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力求考核全面、准确、客观。
三、考核对象
市直各学校
四、考核时间
2018年1月中下旬至2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核内容及方式
考核总分100分。其中局领导量化考核占15分,科室负责人量化考核占5分,考核组集中考核占80分。考核组集中考核包括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年度目标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基层党组织建设考核三个方面,分别占考核组考核分值的80%、10%、10%。
校长年度考核同步进行,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六、考核奖项设置
(一)综合奖(明星学校)
1.示范类高中、中职学校设明星学校1个。
参评学校:市中职中心、市一中、市三中
2.完全中学(含高中阶段)设明星学校2个。
参评学校:市实验中学、市五中、市十七中、市二十中、市二十一中、市示范性实践基地
3.义务教育阶段设明星学校3个。
参评学校:市二中、市四中、市六中、市八中、市九中、市十中联合办学体、市十二中联合办学体、市十五中联合办学体、市特校
(二)单项奖
1.德育工作先进学校
2.教师队伍建设先进学校
3.教育教学先进学校
4.依法治校先进学校
5.安全管理先进学校
6.教学管理先进学校
7.特色发展先进学校
8.社会认同度先进学校
9.教育信息化先进学校
10.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学校
11.党建工作先进学校
12.国家教育考试组织工作先进学校
七、考核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使考核工作顺利实施,成立市教育局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目标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勇担任组长,局其他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考核办”),具体考核工作由机关总支书记、副调研员王立群同志牵头负责,王红、胡国杰、巫能亮等同志负责考核日常工作。
(二)考核程序。局推进教育现代化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市直学校在各类别中综合考核评分得分情况,采取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确定综合奖(明星学校)获奖学校名单。结合市直各校2017年度各单项工作开展与完成情况,确定各单项获奖学校名单。获得综合奖的学校,原则上不再参与各单项奖的评比。
附件:1.市直学校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年度目标考核指标
2.市直学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评分标准
3.市直学校党建工作考核评分标准
铜陵市教育局
2018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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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教育局办公室 |
2018年1月19日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