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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第三中关于表彰詹亮然同学的决定
字体【 】  编辑日期:2021/10/12    编辑:政教处    阅读次数:次    [ 关 闭 ]

全体师生:

   根据市民来电,107日中午,义安新村35栋一独居老人家发生火情,我校高一(11)班詹亮然同学(班主任:朱丽平)第一时间发现,并立即通知相关人员处理,火情得到及时控制,避免一场悲剧的发生。

   詹亮然同学展现的积极向善和见义勇为的精神风貌,体现了我校学生高尚的道德情操和崇高的社会责任感。

   学校研究决定对詹亮然同学提出表彰,并号召全体师生向詹亮然同学学习!

铜陵市第三中学

2021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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