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安全日查、周查、月查制度,按照工作岗位,分工明确,检查细致,不走过场,不留空挡。
2、检查项目及内容:
⑴、门、窗、楼板、楼梯、屋面等有无异常情况,疏散出口、厕所、围墙大门、门垛等是否有隐患。
⑵、建筑物墙体、梁、柱子等有无下沉或断裂等现象。楼梯护栏、走廊护栏是否有松动、断裂现象。
⑶、内外墙皮有无空鼓、脱落的危险;校园内有无枯树。
⑷、用电线路、电路保护器是否正常使用,电器设备、设施,供水设备、设施,实验设备、设施是否安全可靠。楼道、宿舍、室外照明灯具及紧急疏散标识、应急灯是否使用正常。
⑸、体育器材是否牢固,有无断裂、倾斜,拉线是否松动。
⑹、伙房购物、加工、储存、出售各个环节是否规范,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情况。
⑺、学校安保器材、监控设施的使用情况。
⑻、学校应对地震、洪水、火灾等物资储备情况,有无短缺或损坏情况。
⑼、安全制度、安全计划的落实情况。
⑽、灭火器、消防栓是否能正常使用。实验室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按规定管理。
⑾、学生是否携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进校。
⑿、校内商店出售的商品是否符合规定。
⒀、校内建筑工地的安全防范措施。
⒁、学校周边是否有无证商贩,200米以内是否设有网吧、游戏厅等场所,定期排查周边高危人员。
⒂、其他需要检查的项目。
3、检查的方式
⑴、日查:学校每个处所的责任人,实行岗位责任制,每天要对负责的部位进行检查。食堂负责人负责对食堂的用电、用火、饮食卫生进行检查;体育教师在上课前负责对体育器材进行检查;实验室管理人员负责实验室的用电、用火、易燃易爆物品管理进行检查;夜间值班人员负责校园的巡查和学生宿舍的检查;后勤人员负责校舍及其他公共设施的检查;班主任、任课老师负责对学生活动、教室水、电的检查。
⑵周查。周末,由分管安全领导组织相关处室负责人对全校各部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⑶、月查。月末,由学校校长组织人员,对全校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
⑷、临时性检查。在台风、暴雨、暴雪来临之前,学校要组织人员,对校舍、院墙、厕所、挡土墙、宣传栏等附属设施进行检查,确保不发生坍塌事故。
⑸、假前及开学前检查。在假期前和开学前,学校要组织人员对校舍及附属设施、体育器材、设备设施、用电线路、饮食卫生、学生交通等进行全面检查。
⑹、各个岗位责任人对每次检查要留有检查记录。
4、安全隐患的报告
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按照以下原则在第一时间上报。
⑴、学校各岗位责任人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报学校主要领导;
⑵、学校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以书面形式,及时向市教体局和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⑶、对校周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以书面形式报公安、工商、文化、卫生等部门。
⑷、对校舍等安全隐患需要鉴定的,应向相关部门提出书面报告,由相关部门予以鉴定。
⑸、各学校每月要将检查报表汇总,由学校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签字报市教体局备案。
5、安全隐患的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