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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铜陵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强行业作风 树教育形象”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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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深入

开展“强行业作风 树教育形象”教育实践

活动的通知

 

铜教〔2015〕12号

 

各教育主管部门,机关各科室,各学校:

日前,全市2014年度机关作风和行业行风评议结果公布,市教育局排名靠后,反映出全市教育系统机关作风和行业行风建设存在严重不足。为认真吸取教训,深刻反思不足,有效转变机关作风、端正教育行风,市教育局召开了专题会议,分析查找原因,研究整改措施,决定2015年在全市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强行业作风,树教育形象”教育实践活动,为此,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2月9日        

 

 

市教育局强行业作风 树教育形象

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紧紧围绕教育改革发展任务,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提升教育公共服务水平,全力推进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上台阶,强行业作风,树教育形象。

二、活动目标

(一)总体目标:

以“立德树人,办人民满意教育”为总目标,以加强教育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规范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为重点,努力促进教育系统政风、行风、校风和教风进一步提升,家校关系进一步密切,师生关系进一步融洽。有效扭转教育形象,人民群众对教育的信任度和满意度大幅提升。

(二)具体目标:

1、教师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有偿办班、在培训机构兼职等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教师师德教风明显好转。

2、办学行为日臻规范。推进分班公平、师资配置均衡,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学校行风校风明显好转。

3、机关效能建设得到加强。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庸懒散奢”等现象得到有效整治,机关政风作风明显好转。

三、具体措施及责任分解

根据市有关部门反馈意见,目前全市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队伍建设、办学行为、机关效能等三个方面,强化措施如下:   

   (一)在加强队伍建设方面,重点要整治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和在社会培训机构兼职问题。具体措施: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调动广大机关干部和学校教职工参与到开展“强行业作风,树教育形象”教育实践活动中来,围绕“教育系统机关作风和教育行风怎么看、怎么干”,在全市教育系统组织广泛开展大讨论活动,做到“人人谈,人人写”,通过大讨论,使大家认识到加强教育行风作风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维护教育教师形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牵头领导:管清华,责任科室:宣教科)

2、加强教育,依法治教。各学校要组织广大教职工认真学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教育法律法规,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明确其责任和义务,不断增强教师的法律法规意识和学法、守法的自觉性,不断提高教育系统依法治(执)教的能力和水平。(牵头领导:管清华,责任科室:宣教科、组织人事科、监察室、工会、法规科、各教育主管部门)

3、正面引导,典型引路。一是开展“阳光家教”服务活动。充分发挥“阳光家教”志愿者服务队伍的辐射作用,动员广大教师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拓宽服务形式和服务内容,定期开展无偿家教服务活动。二是开展“我身边的好老师”宣传活动。挖掘和发现全市教育系统内感人事迹,采取多种渠道和方法予以大力宣传表彰。通过弘扬身边关爱学生、严谨治学的先进教师典型,展现我市教师为人师表、无私奉献的师德风范,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引导全市广大教师争做师德高尚、让人民满意的教师。(牵头领导:管清华,责任科室:宣教科、团委)

     4、加强管理,严格考核。加强对学校和教师的管理,学校是实施教师职业道德教育的责任主体,校长是第一责任人;科学建立对学校及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情况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制度,建立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档案,推行教师注册制,把教师师德考核与职称评定、评先评优挂钩,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努力促进全市师德师风整体水平提高。各学校要在醒目位置公示教师行为规范,公示学校师德建设举报电话。(牵头领导:孙晨光,责任科室:组织人事科、监察室、宣教科、督导室、工会、各教育主管部门)

5、加强重点区域监管。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小区居民楼内教学点扰民问题,开展专项清理行动,重点清理非法办学点;针对社会上教育培训机构良莠不齐问题,加强对其办学资格、师资配置、安全保障的有效监管。(牵头领导:刘青松,责任科室:职业和成人教育科、各教育主管部门) 

   6、加强治理有偿家教。切实落实《关于建立和完善有偿家教治理工作责任体系的意见》各项要求,重点打击在职教师有偿家教、有偿办班和在社会培训机构兼职行为。(牵头领导:张梁,责任科室:监察室、各教育主管部门)

   (二)在规范办学行为方面,重点要规范分班、收费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具体措施:

7、规范招生分班行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一律实行免试就近入学,不举行任何形式的升学考试。从今年秋季开始,全市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一律实施“阳光分班”(具体方案另行下发)。(牵头领导:汪慧珍,责任科室:基础教育科、各教育主管部门)

8、规范教育收费行为。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各学校要在醒目位置设立教育收费固定公示栏,向家长、学生公示教育收费项目标准,加大教育收费检查力度,坚持教育收费季度通报制,认真查办群众投诉举报。(牵头领导:张梁,责任科室:监察室、各教育主管部门)

9、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规范课程开设,控制课程总量;规范作息制度,控制在校时间;规范学生用书,控制滥发教辅(实行一课一辅);规范作业布置,控制作业总量;规范考试行为,减少考试次数;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发展,重点打击滥订滥发、推销教辅资料谋利行为(具体方案另行下发)。(牵头领导:汪慧珍,责任科室:基础教育科、教研室、督导室、各教育主管部门)

   (三)在强化机关效能作风方面,重点要规范办事程序,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具体措施:

    10、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开展“依法行政,推进机关效能强化年”活动,建立完善工作制度,严肃工作纪律,杜绝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庸懒散奢”现象;规范工作流程,优化办事程序,重申首问负责、限时办结制,杜绝工作中“交叉、扯皮”和“踢皮球”等不良行为。(牵头领导:张梁,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监察室)

11、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开展“机关作风市民评、学校评、家长评”活动,主要对机关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工作执行力、工作效率进行评价,开展晾晒工作日志活动。(牵头领导:张梁,责任科室:监察室、机关总支)

12、积极打造阳光教育。围绕教育政务公开、校务公开、教务公开,加强宣传工作,完善宣传制度,健全宣传队伍,把握宣传节奏,及时将教育重大决策、工作举措、办事流程、实施结果向社会公开,进一步落实群众对教育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对教育动态信息、教育文件、教育改革决策政策以及人事任免、计划财务、招生考试、职称评定、工程招标等重要领域的信息在市政府网站和铜陵教育城域网及时公开。(牵头领导:管清华,责任科室:宣传科、办公室、教仪站、各教育主管部门)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3月为宣传发动阶段,各教育主管部门、各学校在寒假前后要向广大教职工进行宣传发动,做到人人知晓。

(二)自查整改阶段:3—8月为自查整改阶段,各学校要认真查摆问题、落实整改措施。要开展专题大讨论活动,开展征文活动,通过交流会、座谈会、报告会等形式,统一思想认识;要真抓实干,敢于碰硬,确保教育行风、师德师风有根本性的好转。

(三)总结提高阶段:9—10月为总结提高阶段,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在“强行业作风,树教育形象”教育实践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市教育局将遴选一批师德师风建设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全市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强行业作风,树教育形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李勇任组长,刘青松、汪慧珍、张梁、郑国、管清华、孙晨光、吴齐玲任副组长,各教育主管部门负责人、机关科室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梁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和机关各科室要加强对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严格工作纪律,细化工作目标,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

   (二)强化措施,确保实效。要抓好教育实践活动的相关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确保工作轨迹清、信息资料全。要把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学校违规办班补课、乱订教辅资料等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改进的重点,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重点突破,重点解决。

  (三)加强检查,跟踪督办。市教育局将加强对各教育主管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和机关科室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工作进行检查、跟踪督办。对工作成效明显的进行表扬,并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其主要做法和经验;对工作措施不力、效果较差或影响较大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铜陵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2月10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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